甲方:老油罐老火锅 乙方:加盟方
1. 乙方应具有良好的个人信誉、无不良嗜好(嫖、赌、毒、酗酒等),并能全职、专注经营甲方的特许项目。
2. 乙方应为独立经济实体(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)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。
3. 具有直接或简介的餐饮经验管理经验,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。
4. 乙方应具有交通便利,停车方便,可用于餐厅经营的场所(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五年以上租期的租凭场地)。
5. 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。
6. 乙方能够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,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范、统一定价、统一品质要求,乙方必须向甲方统一采购专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调辅料。
7. 乙方必须保证其在加盟经营过程中,一直符合加盟条件,遵守加盟规则,如有不符事项,愿接受甲方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本合同所述使用权。